森林火灾具有突发性强、危险性大、破坏力强等特点,再小的火苗也能酿成大祸。当前随着气温回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增加,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林火,给森林造成灭顶之灾。
2023年3月27日,赤峰市公安局元宝山区分局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民警在林区附近巡逻时发现,成某在元宝山区五家镇南山上上坟烧纸,导致周围山地杂草被引燃,10余株杨树被火燎烧,过火面积近3亩。成某的行为已违反《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戒严命令》,由于情节轻微,发现及时未造成严重后果且成某积极配合灭火和后期调查工作,民警对成某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于当日送达处罚决定书。
目前正处森林火灾高发期,根据《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戒严命令》,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内擅自野外用火,森林高火险期内全区范围实施防火戒严,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违反相关规定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野火皆无情,防范必先行。春季天气干燥,大风天多,农事活动、扫墓祭祀、外出游玩等活动增多,极易诱发火灾。下一步,环食药侦大队将继续加大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严控火源进山入林,提高群众火灾防患意识,加大林区消防检查监督力度,确保全区安全平稳度过防火期。